
朗读
苍质监〔2011〕13号
关于公布苍南县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重点
监控单位及县级监管单位名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重点监控单位,县级监管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全面的、合理的、科学的对特种设备安全重点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监察,积极推进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化工作,按市局提出的“五主动、六有证、七落实”的安全监察管理模式,防止特种设备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将重点监控单位、重大危险源、公众场所、区域性(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工作重点。我局仍然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分为A、B、C三类两级进行监管,重点监控单位为A类,县级监管单位为B类,普通监管单位为C类。重点监控单位、县级监管单位的安全监察由县局安全科负责; 普通监管单位的安全监察由各分局(所)按辖区分片负责。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现将2010县级监管单位中的浙江金泰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较好,设备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划分为C类管理,同时将浙江诚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纳入县级监管单位。现将重点监控单位、县级监管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
一、重点监控单位及县级监管单位(即A、B类企业)应按下列要求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组织相关人员和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规章和标准,并予以贯彻落实。应当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制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应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