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转发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于近期对全县春季教育收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区(要求乡镇中小学将收费自查情况先报到学区,学区再根据本辖区中小学收费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各直属校将收费自查情况于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浙厅际办〔201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避免一些学校在春季开学时出现乱收费的现象,根据全国治理办的统一部署,请各地在春季开学后,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一次普遍的自查自纠、检查和抽查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时间安排
1、各设区市专项检查从3月初开始至3月底结束。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三个环节。整个检查工作由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省治理办将在春季检查工作期间,适时组织对部分省份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内容
1、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监管情况以及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情况。
2、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3、制定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解决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