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关于举办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落实温州市素质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展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
请各地各校根据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附件1)和各项比赛规程(附件2)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级比赛,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
附件:
1.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2.2011年县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比赛规程
3.中小学艺术作品综合展示暨文艺汇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4.名额分配表
5.报名表(1-5)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艺术节 通知
附件1:
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舞台,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优美校园·青春风采
三、内容要求
本届艺术节要以苍南县教育发展“双十大项目工程”创建为契机,着重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和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青春风采,在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在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
1.比赛活动。共设10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舞蹈、器乐、校园剧(课本剧)、合唱5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5个项目。
2.“同一首歌”文艺下乡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民俗文化进校园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县中小学生。县级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六、比赛形式
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七、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3月份,各校组织发动、开展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学生全员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与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二)4月份,县级艺术节各项比赛,中小学艺术作品(节目)综合展演。
(三)4月下旬—5月,参加市级艺术节各项活动(具体内容见温教学〔2011〕18号文件)。
(四)7月份,推荐优秀群舞节目参加浙江省舞蹈节。
八、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领导重视,工作落实,主题突出,有活动方案;
2.人人参与,班班开展,校校组织,层层发动;
3.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
4.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
(二)优秀承办奖
1.有承办方案,工作落实,氛围浓厚;
2.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
(三)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推荐优秀节目(作品)参加第二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和2011年浙江省舞蹈节。
(四)指导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的单位和姓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及3人以上)指导师可上报3人(含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九、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