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推动苍南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吸引我县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来苍创新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37名医学类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中级职称人才到我县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学位,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临床医学类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以上引进人才必须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以上专科医院工作经历。
(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专业条件
引进单位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正高职称人才
1、住房政策:由县政府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供其居住,在苍南工作服务满10年的,经人事、卫生部门组织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个人。因人才公寓在建中,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贴每年3.5万元。
2、安家补助政策:由引进人才单位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
3、生活津贴:政府给予每年1.5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
4、家属待遇: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苍南的,给予调入。随迁子女系大中专毕业生的,享受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驻人口同等待遇,可在本县同级别范围内就近入学,凭县人事部门证明,由县教育局会同人才办负责落实。
(二)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人才
1、住房政策:县政府提供
2、安家补助政策:由引进人才单位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
3、生活津贴:政府给予每年1.2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