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绿满温州”行动要求,为扎实推进优美校园建设工程,以“3·12植树节”为契机,抓住3月、4月春季植树造林、绿化校园的良好时机,进一步推进我市校园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开展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六城联创” 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校园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师生绿化校园、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以温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以创建“绿色学校”、“花园式单位”为载体,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好时机,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当前校园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优美校园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健全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务、物力,扎实开展校园绿化工作,优化育人环境,推进优美校园建设工程。
二、因校制宜,科学规划
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打造生态市建设要求,根据温州教育“双十大”项目工程之“优美校园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做好绿化工作。按照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体率达到300%以上的目标,按照四季有花、四季有色、四季有果的要求,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因校制宜、富有教育意义的原则,将校园绿化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建筑和历史文化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植物造景为主,建筑物、教育设施和谐统一,亮点突出,形成特色。在具体要求上:
(一)要制订体现教育特色和地方特色,又突出学校个性特点的年度绿化规划,布局要讲究整体性、实用性、美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