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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海渔〔2011〕62号
关于印发《苍南县2011年伏休执法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沿海各乡镇,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伏季休渔新制度,根据东海区渔政局和省、市海洋与渔业局伏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县渔业生产实际情况,在总结往年伏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苍南县2011年伏休执法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苍南县2011年伏休执法管理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伏休 执法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
苍南县2011年伏休执法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宣传领先,措施跟上,突出重点,严防严管,确保2011年全县伏休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达到合理养护利用渔业资源,保护广大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今年是执行海洋伏休新制度的第三年,伏休渔船数量多,作业面广,休渔时间长,执法管理任务重,压力大。为加强对全县伏休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沿海各执法机构沟通配合,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工作的效率,圆满完成今年伏休执法管理任务,我局成立以吴正林局长为组长,黄友松副局长为副组长,张怡禅、陈辉超、郑细懂、朱声势为成员的伏休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安排
今年伏季休渔的难点在开局,重点在中期,关键在开捕前。因此,必须强化执法检查,同时加强与各沿海乡镇的联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伏休前期。
第一阶段(4月中、下旬开始至5月上旬):要深入渔区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应休渔船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将调整后的伏休有关规定向全体渔民老大进行广泛宣传。对今年伏休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确保伏休工作有序进行。为督促先期休渔的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按时(5月1日12时)到港休渔,确保我县今年伏休管理开局良好,执法大队要正确掌握我县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的动态,提前组织中国渔政33025、中国渔政33415、中国渔政33403、中国海监7055到我县各港口和附近海域巡航检查;组织渔政船,于4月30日至5月6日开展“护渔2011”专项执法行动,对灯光围(敷)网渔船作业的重点港口和重点生产海域进行巡查。
第二阶段(6月1日前后):6月 1日 12时,除钓具以外的作业开始全面伏休,中国渔政33025、中国渔政33415、中国渔政33403、中国海监7055将提前到我县的港口、岙口和附近海域进行全面巡航检查。
(二)伏休中期。
1、6月30日至7月3日,重点对灯光围(敷)网伏休开捕期的管理。开捕前,派遣渔政船严守各港口,严防灯光围(敷)网渔船提早出海违规生产,同时查处应休渔船擅自调整作业搞灯(敷)围作业的行为。
2、7月 28日至 8月 6日,重点对拖虾、笼壶类渔船伏休开捕期的管理,采用海陆结合的执法方式开展工作。开捕前派遣渔政船管好辖区内的渔船,严防拖虾、笼壶类渔船提早出海违规生产。8月1日以后,结合“护渔2011”行动,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使用电脉冲惊虾仪从事拖虾生产渔船、无证捕捞渔船和小型拖网渔船及违反作业场所(线内)生产渔船。
3、在做好上述两个开捕期执法管理的同时,要密切关注伏休渔船的动态和海上情况,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市场和码头进行暗查,同时不定期组织渔政执法船艇对辖区内的渔港、岙口和附近海域进行巡查。
(三)伏休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