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评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理论考试:
1. 理论考试淘汰原则:①分新秀、中坚不同类别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别淘汰10%;②职业学校、农村学校降低5分淘汰;
2. 理论考试以20%计入考核量化分数。
二、关于资格审查:
1. 县教育局已对各学区、直属学校上报的参评对象资格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评审(初审和理论考试不合格具体名单由人事科通知各学区、直属学校);
2. 幼儿园上报的参评对象论文适当放宽要求;中小学上报参评对象学分和计算机材料不齐的先参加评选考核,评选通过对象必须在文件或证书下发前补齐学分和计算机材料;
3. 各学区、直属学校在评审时务必再次严格审查参评对象资格,发现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参评。
三、关于推荐指标:
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推荐对象全部上报参加县教育局评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坛宿将申报对象全部上报参加县教育局评选;
2.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市优质课二等奖获得者和教坛新苗不占学区、直属学校推荐指标,直接参加县教育局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