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精神,我处召集各设区市学籍管理干部商议、研究有关中小学学生学籍系统的管理及操作事项,并达成一致操作意见。经厅领导同意,特此函告。
一、电子学籍学年、学期升级时间
学年升级时间为每年的八月一日,学期升级时间为农历十二月廿八,由系统自动升级。
在升级之前,各地须抓紧处理当地学籍异动,确保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各模块信息准确无误,以便系统顺利升级。如升级后个别地区出现意外问题,需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处理。
二、转学操作流程与时限
学生学籍变更流程操作为“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双方教育主管部门”点击同意后完成。纸质审批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
转学的操作时间,从系统学籍升级后开始,至开学后一月内完成。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建立
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就读学校录入基本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义务教育卡号,并由系统自动统计与生成《学生流向分布情况与信息》。
跨设区市就读的不再到户籍所在地领取书面的《义务教育卡》。
四、初中、高中新生电子学籍档案迁移
(1)县域内新生的档案迁移按常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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