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李日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苍南发挥优势快速融入海西经济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海西建设的关注,并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一致认为“提案”对我县的海经济建设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切合苍南实际,也符合我县的发展思路,现回复如下:
苍南与福建相邻,是我省最南端的经济大县。近年来,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和两岸经贸合作日益紧密,其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成功申报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将使苍南成为我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先行区、开展对台经贸合作的示范区。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一直在积极筹备申报工作。2011年5月19日,浙政办函[2011]37号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的复函》,同意设立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
一、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的具体设想。
整合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省级苍南工业园区、沿海临港产业基地、大渔湾产业基地、沿浦湾产业基地、对台农业观光园、霞关对台贸易物流园、后世博创业基地等多个区块的基础上,按照“一区多园”的空间布局,建设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以创新体制、拓展空间、提升产业为目标,严格按照苍南土地总体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编制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并与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港口交通、产业布局等规划相衔接。通过5至10年建设,以“对接台湾、融入海西、领跑浙江”为已任,全面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承接台湾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平台设施建设为支撑,探索创新浙台经贸合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把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建设成为我省参与海峡西岸区建设的先行区、开展对台经贸合作的示范区。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