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有关乡镇中小学:
为了切实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新一轮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08]6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10学年度支教教师期满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0学年度全职支教教师。
二、考核内容
1. 政治思想及工作态度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纪违规、迟到早退及旷工现象,未出教学事故。
2. 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
1. 个人述职:召开受援学校全校或本教研组全体人员会议,支教教师对自己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述职。
2. 民主测评:支教教师述职后,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对象为全校或本教研组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