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政办〔2011〕108号文件精神,全县评选学科带头人70名、专业骨干130名。为了做好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范围。县级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的推荐报名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条件。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理论,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特殊贡献的可以放宽),在本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权威性,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推荐学科带头人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获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2)获得省、部级星火奖、丰收奖、社会优秀科学成果奖等。
(3)获得省级部门以上;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4)取得副高级职称以后,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优秀论文,并被公认为我县某行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卫生系统必须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3年,近五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及以上;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及以上。
-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2011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