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非学历教育机构:
《2011苍南县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教育局局长室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2011苍南县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1〕290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8月底至9月底,利用1个多月时间组织开展全县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2.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学校安全专项行动,使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有效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查清校园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各校安全事故次数、在校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专项行动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行动时间为发文之日起到9月30日,分学校自查、教育局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进行。中小学、幼儿园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纳入本次行动。各校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1.自查阶段(
2.检查阶段(
3.整改阶段(
三、落实责任,确保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校要根据全省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时间步骤和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保证整治效果。
2.明确责任,整改落实。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大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排查整治好本地、本校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任务,落实机构和人员,层层建立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示并实行领导挂牌整改落实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认真而发生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制,依据事实,严肃处理。
3.登记建档,形成长效。各学区各校要围绕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形成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专项行动
(一)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
按照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浙江省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检查接送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学和放学交通安全。
1.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未经审批擅自实行接送车制度。
2.学生接送车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有无实行“一车一档案”,落实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等。
3.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的整治情况。重点检查“黑车”接送学生和“超载”现象;是否建立杜绝“黑车”、“超载”长效机制。
4.学生乘车安全情况。检查学校是否按要求组织好学生安全上、下车,以及对学生上、下车和乘车时的安全教育。
5.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情况。检查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无实施“错时放学”、“路队制”、“小黄帽制”等。还要注意检查学生候车地点的安全情况。
(二)校舍安全
按照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结构和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进行重点检查。中小学结合校安工程实施,组织进行“回头看”,要逐幢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