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解决择校问题的有关情况、国有民办高中清理情况、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校舍安全情况等五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15日至24日。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减负”工作检查重点
1.检查“六个严格”落实情况
(1)检查课程开设情况。学校是否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是否存在两张课程表情况。
(2)检查学生作业量情况。小学一、二年级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是否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是否每天控制在2小时以内。教师是否做到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3)检查补课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利用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有无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有无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检查考试管理情况。学校是否经常举行学科考试;是否公布学生成绩,是否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检查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情况。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是否超过6小时、7小时。是否组织集体早自修,是否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是否超过2课时。学生每天是否有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检查招生秩序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是否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2.检查“六项制度”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