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师函〔2012〕3号
关于推关于推荐温州市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研修班
学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为提升农村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和东北师范大学展开全面教育合作协议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指定性教师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2〕7号),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研修班,现将有关学员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参加推荐,优先考虑农村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
(一)各县(市、区)学校市级学科骨干教师;
(二)近三年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论文、案例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1篇,或主持1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三)近三年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执教公开课1次。
以下教师不建议推荐:获市级名教师、“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荣誉称号的教师;已参加过90学时集中培训的教师(本培训可替代90学时培训)。
二、培训安排与经费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3月5日至25日,在东北师范大学;5月7日至13日,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学科: 9月13日至31日,在东北师范大学; 11月5日至9日,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
培训费(每人/天230元,共3450元)由市教育局统一拨付,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费学员自理。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