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加快实现浙江教育现代化,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形势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我省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县域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实行班师比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在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设立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建立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实施农村教师集体宿舍危旧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雁工程”,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和“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实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促进教育公平。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省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教师队伍规模稳定增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持续优化,教师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能力明显提高,教师队伍活力逐步增强。
但是,对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仍然不足,师生比明显偏高。部分教师职业素养和学科专业素养还不够高。区域、城乡、学校和学科之间教师资源配置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师范教育亟需改革和加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急需提高。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的机制尚未建立。教师队伍管理还需不断加强。
未来五年,是我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教师队伍在实现教育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教、人才强校之路,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为总要求,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加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强化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基本原则:以德为先,提升能力,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以德为先。始终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教育和鼓励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抵御各类不良诱惑,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提升能力。把提升执教能力贯彻于教师专业化建设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和质量,提高教师入职门槛,优化教师知识结构,提升教师专业意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不断提高。
优化结构。完善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建立教师流动机制,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教师队伍差距,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增强活力。建立健全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准入机制、职称评审机制和工资福利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教师合理流动与退出机制,基本形成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人事制度,着力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主要目标
——教师队伍总量满足发展需要。努力增加总量,逐步降低生师比,适应推行小班化教学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发达地区适应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使生师比逐步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明显提升。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从教,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满意和尊重。
——教师执教能力普遍提高。教师参与专业发展培训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专业意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普遍提升,执教能力和水平普遍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实施素质教育要求。
——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普遍提高。至2015年,使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80%,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7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95%,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分别不低于10%和8%。
教师队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趋于合理。至2015年,城乡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发展,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趋于合理。
薄弱地区和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农村及中小学校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薄弱学科教师配备,按要求基本配齐,保证各学校新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大力加强。至2015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课指导教师比例达到70%,其中国家、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技能等级基本达到技师或相当技师级水平;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
教师队伍建设学历和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指标
| 学段 | 项目 |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 学前教育 | 学历 | 专科及以上 | 57.6% | ≥80% |
| 小学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47.1% | ≥70% |
| 初中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83.8% | ≥95% |
| 高中 | 学历 | 研究生(含硕士学位)以上 | 4% | ≥10% |
| 中职 | 学历 | 研究生(含硕士学位)以上 | 3.1% | ≥8% |
|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课指导教师比例 | 63.9% | 70% | ||
| 专业课和实习课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 30.4% | 60% | ||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师德建设
加强师德教育。以爱与责任为核心,多渠道、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师德教育。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教师的职业使命感,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职业观。加强师德宣传,每两年评选150名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集中专题培训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制度和班主任上岗培训制度。严格考核管理,建立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每学年末,组织学校集中开展师德评议活动。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关心教师日常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疏导、化解教师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二)加强教师培养
科学规划和合理确定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中职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规模、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全面提升教师的培养层次,学前教育教师在专科及以上层次培养,小学教师在本科及以上层次培养,中学(中职)教师要大力加大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培养力度。5年内,重点建设好10个教师培养基地,着力加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工作。改善教师教育的教学条件,强化教师教育的特色和文化氛围。加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能力。
(三)加强教师培训
全面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以5年为一个周期,以优化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执教能力,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为重点,对校(园)长和教师进行建立在自主选择基础上的全员培训。建立相对灵活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职业学校教师技能训练、竞赛和专业培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将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全面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并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办学资质年审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对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任务教师、班主任的全员培训。加强师德培训、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培训等专项培训。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全面实行校本培训项目管理制,建设一批校本培训示范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加强校(园)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训工程”,5年内选拔400名优秀中青年校(园)长、1000名优秀中青年学科骨干教师,开展省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训。组织对全省16000名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校(园)长、3000名优秀中青年学科骨干教师、500名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和培训者、1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省级集中研修培训。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5年内,省内培训20000名、省外培训300名、中外合作培训200名中职学校骨干教师;依托长三角职业教育资源培训1000名中职学校校长和专业负责人;遴选培养30名中职学校优秀校长、100名专业带头人和150名教学名师。
充分发挥名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资助建设100个特级教师工作室,着力指导学科建设、培养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个工作室至少每期结对帮带5名农村学校、欠发达地区学校、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多形式、多渠道组织1000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科研、电教等相关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努力使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成“多功能,大服务”的教师培训基地。实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至2015年,建设100个教师培训基地,使每个县级教师进修学校都达到合格要求,有二分之一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达到省级示范性进修学校要求。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和优质培训资源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校本培训示范校建设,在全省遴选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校本培训示范校,作为全省校长与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加强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享。依托相关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四)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
推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和校长聘任制。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5年,可以连任。实施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行校长职级制,把必须具有2个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作为新任校长资格条件。坚持和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至2015年,新任校(园)长普遍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学校管理者队伍的培训。省重点组织好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上岗培训,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骨干校长和名校长培训。大力加强学校管理人才尤其是中青年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健全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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