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
转发省语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2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各学区,各初中、小学:
根据省语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2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浙教办语〔2012〕50号)精神,现将《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2012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发动,按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二○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语用司函〔2013〕22号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
2012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工作在学校的开展,提高中小学生语言文化素质和传统文化修养,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我司决定继续举办“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2012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活动旨在搭建一个鼓励全国中小学生、教师和家长阅读经典、感悟经典、享受经典的平台,引导中小学生在学习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感受中华经典的独特魅力,领悟中华文化的思维智慧,践行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二、组织形式
(一) 参赛对象:全国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按学段分为甲、乙、丙三组。其中:甲组为1-3年级,乙组为4-6年级,丙组为7-9年级。
(二) 赛制安排:为进一步与学生日常学习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写作积极性,本届作文大赛采取月赛制办法,即从
(三)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在“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的大主题下,以当月确定的小主题撰写作文(月度主题参见本届大赛官方网站)。
2.参赛作品体裁不限(诗歌除外),题目自拟。
3.参赛作品字数要求:甲组300-500字,乙组500-800字,丙组800—1000字。
4.参赛作品必须经参赛者指定的指导教师确认点评后才能参与正式评审。未经指导教师点评的作品只作展示,不能参加优秀作文评选。
5.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及其片段不能发表在其他媒介上,引用必须注明出处,否则一律认定为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四) 参赛方式: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投稿,参赛者需将作品电子版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并确保真实、全面、有效地填写参赛信息。每人每月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参赛办法详见大赛官方网站)
三、奖项设置
(一) 月度奖
1.月度百佳作文奖(每组100名):每月先由评委从每个组别分别评出300篇文章,作为月度百佳提名作文;然后由社会公众投票评出月度百佳作文奖。1名参赛者每月上传作品数量不限,可以有多篇作品进入提名,但只能获得1个月度百佳作文奖。获奖者均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荣誉证书1份。荣获月度百佳作文奖的作品同时获得年度百佳作文奖评选资格。
社会公众投票可通过网络(免费)或手机短信方式(每次只收取普通短信信息费0.1元)进行,但每天每个手机号码对同一篇作文只能投一票(每天只能选择网络或手机短信一种投票方式)。(具体评审规则详见大赛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