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校安办的统一布署,近期将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浙江省校安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下载后认真学习,组织落实,在
附件: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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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校安办:
为切实完成省政府“年底前全面完成校安工程建设任务”的工作目标,根据全国校安办有关要求和《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要求
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落实整改、维护安全”的总体调查思路,全面掌握各地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工程实施效果,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落实整改,把校安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具体目标:一是调查了解被查县在排查鉴定、工程规划制定、配套政策落实、投资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情况,客观评价校安工程任务完成情况。二是以校安工程规划落实为主线,以项目组织实施为重点,揭示校安工程在总体规划、实施计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规划、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严控质量等增强校安工程实施效果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范围为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求调查组在掌握各市、县(市、区)校安工程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实地随机抽查被查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学校数的20%-30%。
三、调查内容
(一)工程进展情况。包括截至目前三年规划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隐患消除情况,预计到年底的完成情况,未开工项目的原因及遇到的困难等。
(二)工程规划编制情况。包括校舍的排查鉴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鉴定报告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是否规范完整并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将安全隐患的校舍全部纳入工程规划,工程规划编制是否符合排查鉴定报告及综合防灾的要求。
(三)工程建设规范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
(四)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情况。
1.施工安全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做好工地现场的隔离、维护措施、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是否注意施工场地的安全工作、是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
2.施工质量情况。包括是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是否建立设备材料的进场检验制度、是否做好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调查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