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督学责任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和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苍教学〔2011〕18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落实,提高学校体育活动质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
二、督查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以下简称各中小学)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校长汇报,查阅相关台帐,观察大课间活动、教师课堂、课外活动,召开座谈会,评议量化等具体方式。
四、督查组织与实施
1.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建立“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颜逸昌任组长,教育局督导室、学生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各督学责任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若干个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中小学进行督查。
2.组织实施
本次督查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苍南县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查操作标准》(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于5月中旬进行全面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