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建立健全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新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制订《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把《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试行办法
二○
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试行办法
为建立健全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新机制,发挥监测导向、激励、促进的功能和作用,做好教学评价改革,革新教育理念,推进课改实施,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监测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先发展教育、创建苍南教育特色与品牌”的要求,根据苍南教育的工作实际,力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促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追求教育公平、和谐,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监测内容
(一)基本素养
1. 道德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2. 学习能力。有学习愿望和兴趣,有反思学习的习惯;能通过交流和沟通与他人进行合作;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 体质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养成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4. 审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学科知识
1-2年级主要为语文、数学,3-6年级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等学科;7-9年级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等学科,各学科根据课程标准提出的学习目标与评价方式进行监测。
三、监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