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2011年度苍南教育“好新闻”评比活动的通知
苍教函〔2012〕42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新闻稿件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苍南教育“好新闻”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比范围
凡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反映我县各地教育改革发展进程及成就,展现我县教育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且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被国家省市县各类新闻媒体及教育网站录用的各类原创教育新闻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