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县人事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现将我县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评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已获市三名、县拔尖人才的教师不再参加县学科带头人评选;
2.已获县三名的教师可以参加县学科带头人评选,不再参加县专业骨干评选;
3.除县教育局、学区教研员、师训员和校长外,其他不从事学科教学教研任务的对象不能参评。
二、评选办法
1.业绩考核(60分):各位参评对象根据业绩量化考核表(量化表见附件)对自己近5年的教育教学业绩、成果进行量化,量化表及证明材料原件经学校人事干部、校长、学区人事干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打好目录、页码)由学区、直属学校统一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