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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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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

中小学“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区主任、各校校长按以下“减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形成书面材料,组建成台账备查,做好迎查工作。

一、 “六个严格”落实情况

1.课程开设情况。学校是否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是否存在两张课程表情况。

2.学生作业量情况。小学一、二年级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如何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如何控制在2小时以内。教师是否做到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3.补课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利用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有无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有无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考试管理情况。学校是否经常举行学科考试;是否公布学生成绩,是否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情况。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是否超过6小时、7小时。是否组织集体早自修,是否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是否超过2课时。学生每天是否有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招生秩序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是否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 “六项制度”建立情况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校联动机制。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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