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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学年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区、各学校评选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温教学〔2008〕35号)(附件1)和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
二、各学区、各学校评选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按照《温州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评选名额分配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乡镇中小学的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与县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见附件3、4、5),经学校及学区审核盖章后,由学区用Excel格式编辑打印,按不同类别 (中学按市级和县级毕业班优秀学生、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非毕业班优秀学生、非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八类,小学按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类)分别汇总造册;县直属学校的各类汇总表经学校盖章后用Excel格式编辑打印分类汇总造册;并以纸质、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市级先进班集体”不填汇总表,只上报“申报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