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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房〔2011〕36号
关于印发房屋安全性鉴定流程的通知
各房管所、龙港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房改办)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完善鉴定工作程序,提高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房屋安全性鉴定流程,现予以印发。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流程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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