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政发〔2012〕10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南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
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苍南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1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近几年改革实践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苍南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接受完整初中教育的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两门学科,下同),各科的分值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其成绩按30%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100分钟。考试日期安排在6月12日、13日。
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学业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数学和科学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由县教育局另行组织。
体育考试按《苍南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教学〔2012〕43号)执行。
学业考试成绩合计满分值为680分。
(二)学业考试命题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2012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
(三)考试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未达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的补考工作,由学校组织。
在苍南县外初中就读的苍南户籍学生,未回本县参加学业文化科目考试的,普通高中公费生(含苍南中学和龙港高中择校生)一律不予录取。在市外初中就读的学生,须回本县参加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在温州市内县外初中就读的学生,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英语听力考试;体育考试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试,也可回本县参加考试,但不得重复参加考试,否则成绩只取最低的考试分数。在市内县外参加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的,其成绩须经当地县(市、区)中招办盖章后于2012年6月1日前送交各自报名点。
(四)实行网上阅卷。为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阅卷工作效率,确保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今年的阅卷工作继续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
三、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以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和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评价应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构成,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按照《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苍教中〔2012〕37号)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高中在校生或读过高中、办理过高中注册手续者,全日制初中插班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全日制初中非毕业班学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按县教育局有关方案执行。
(三)报考类别
第一类为重点高中兼普高(简称“重点高”)。列入今年重点高中招生的有:苍南中学公费生,龙港高中、钱库高中、灵溪中学、灵溪二高、龙港二高、宜山高中、金乡高中全县班,灵溪二高少数民族班(此班限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及苍南中学择校生。
第二类包括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大专班、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简称“普职高”)。
五、高中招生录取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收新生7341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5241人(其中择校生877人),民办学校招生2100人(其中公费生496人)。各校招生数见附件。
职业高中类(包括五年制高职、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下同)招生5200人。学校招生数见附件。
(三)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类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定为
报考重点高中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第一大类别,每位考生在第一批可填报1~4个志愿(外县户籍考生仅可填报苍南中学择校生)。
一般公办普高公费生除以下情况外只招收本校施教区(按新乡镇行政区划分)的考生,若跨施教区填报公办学校公费生,属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江山、平等、云岩片户籍的考生除可填报龙港高中和龙港二高外,同时可填报宜山高中公费生;巴曹片户籍考生除可填报龙港高中和龙港二高外,同时可填报金乡高中公费生;芦浦片户籍考生除可填报龙港高中和龙港二高外,同时可填报钱库高中和钱库二高公费生;藻溪镇户籍的考生除可填报灵溪中学外,同时可填报钱库二高公费生;观美、凤池、浦亭片户籍的考生除可填报灵溪中学和灵溪二高外,同时可填报桥墩高中公费生。
宜山高中、钱库高中、钱库二高、金乡高中另分别限额向龙港镇户籍考生招收公费生,其中江山、平等、云岩片户籍考生不占宜山高中限额招生名额,芦浦片户籍考生不占钱库高中和钱库二高限额招生名额,巴曹片户籍考生不占金乡高中限额招生名额;桥墩高中另限额向灵溪镇户籍考生招收公费生,其中观美、凤池、浦亭片户籍考生不占限额招生名额。各公办普高限额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施教区统划分数线。各校限额招生数见附件。
龙港高中择校生面向全县招生(须填报志愿)。
民办普高均面向全县(除指定名额外)招收公费生。
每位考生在第二批可填报1~4个志愿(外县户籍考生仅可填报民办普高公费生和龙港高中择校生)。
2.报考温州市外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必须到县教育局职教科报名,并填报志愿。
3.为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学校招收特长学生,同意苍南中学等12所学校招收2012年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同意苍南中学等12所学校招收2012年艺术、体育类特长生的批复》(苍教中〔2012〕73号)执行。
(四)录取批次
第一批:苍南中学公费生,龙港高中、钱库高中、灵溪中学、灵溪二高、龙港二高、宜山高中、金乡高中面向全县班,灵溪二高少数民族班(此班限少数民族考生填报),苍南中学择校生,第二类的五年制高职。
第二批:学前教育大专班,一般普高公费生和龙港高中择校生。
第三批:一般普高择校(自费)生(除龙港高中)。
(五)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