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苍委办〔2012〕147号)精神,深刻吸取8.5瓯海郭溪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瓯海郭溪“8.5”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托幼机构违法办学行为,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为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各临时办学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包括:
(一)校舍安全工作。重点检查(1)校舍安全:是否存在使用危房,校舍结构、校舍栏杆、围栏、校舍门窗玻璃安装、避雷防雷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2)校内建筑工地安全:在建工程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无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等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3)闲置校舍处置情况;(4)地质灾害情况;(5)学校运动场所、器材安全情况。
(二)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器材设施配置、管理使用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整治租住民房、仓库、厂房等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非法托幼机构、临时办学点,彻底取缔不认真整改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学校的所有建筑:(1)重点是教学设施和实验室、车库、学生食堂等都是否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2)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有效;(3)是否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演练;(4)是否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进行消防工作检查;(5)所有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通畅;(6)学校电网安装使用情况,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有否违章用火、用电现象;(7)所有建筑有否乱搭乱接电线以及电线老化现象;(8)学校出租房屋学生租住房屋的消防管理是否到位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一是重点检查配有特种设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户外运动器材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要求特种设备具有设备使用证,从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等。二是检查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工作情况。(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是否实行专人管理;(3)存放地点安全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定期检查;(5)使用登记情况。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校内各类饮食卫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3)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定期参加体检、有健康证;(4)食品采购是否规范,是否有索证、留样制度;(5)校内所有从事食品经营单位(含食堂、小卖部及饮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6)小卖部有无出售过期、三无等没有卫生安全保证的食品;(7)是否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否做到防止心脏等有疾病学生参加不适宜的体育运动;(8)传染病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五)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有无私自使用学生接送车,有无学生搭乘残疾车、三轮车等无牌无照车辆上下学;(2)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3)定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4)校园内交通标志齐全,在必要路段设有车辆减速标志和设施,设有车辆禁鸣区和禁驶区;(5)门口有车辆停放的相关规定,校内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存放;(6)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7)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8)学生军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