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各乡镇妇联,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家长学校规范管理,强化家校共育机制,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推进我县现代化学校建设,县教育局、县妇联就进一步做好示范家长学校创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家长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全民教育背景下加强家校合作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家校合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建家长学校作为创建现代学校的准入门槛之一,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明确专人管理负责家长学校创建工作,把家长学校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创先争优,注重实效,努力做好以家长学校为载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完善队伍,规范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