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近年来,我县全面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评定命名了一批市级和县级行规达标学校和优秀学校。为进一步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县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县级“行规达标(优秀)学校”和市级“行规达标学校”申报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原则上,尚未获得县级“行规达标学校”的中小学,都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县级“行规达标学校”。
已经获得县级“行规达标学校”资格的中小学,要继续努力挖掘潜力,申报县级“行规优秀学校”。
已经获得县级“行规优秀学校”资格的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市级“行规达标学校”。
二、申报办法
联系人:吴春敏,联系电话:661855。
三、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