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进课堂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总结和推广成功的课堂教学经验,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全面了解师资队伍状况、优化人员配备,掌握教学管理主动权、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领导干部听课、评课、上课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听课、评课、上课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本区域实际,逐步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听课、评课制度,包括随堂听课制度、教学检查集中听课制度、领导听课日制度、全校听课周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听课、评课行为,用制度将领导干部听课、评课纳入学校管理、校本教研的常规工作。
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在学期开学正式上课第一天要到相关学校随堂听课。平时,县教育局各业务科室领导干部要积极深入基层学校,主动到学校听课调研,了解相关业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县教育局教研室、进修校和学区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至少听课1节;学科教研员、师训员原则上每人每周至少听课1节,每学期总量不少于20节;学科教研员、师训员每人每学期至少开出1节公开课或做一次专题讲座。
学校校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听课、评课、上课工作,并督促学校其他领导认真执行听课、评课、上课制度。校级领导原则上每人每周至少听课1节,每学期总量不少于20节;其中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周至少听课2节,每学期总量不少于40节。提倡学校校长、书记兼课,无兼课的校长、书记每周至少听评课三节,分管教学和德育的副校长必须兼课,积极鼓励领导干部上“下水课”、研究课。
二、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听课、评课、上课的质量
领导干部要不断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熟悉现代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把握课改新趋势,形成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思想和评价观念,为听课、评课、上课做好思想上和理念上的准备。
领导干部听课时,要对课堂教学过程作完整的记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定,并实施学校领导干部听、评课书面反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