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苍委办〔2012〕147号)精神,深刻吸取8.5瓯海郭溪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瓯海郭溪“8.5”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托幼机构违法办学行为,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为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各临时办学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包括:
(一)校舍安全工作。重点检查(1)校舍安全:是否存在使用危房,校舍结构、校舍栏杆、围栏、校舍门窗玻璃安装、避雷防雷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2)校内建筑工地安全:在建工程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无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等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3)闲置校舍处置情况;(4)地质灾害情况;(5)学校运动场所、器材安全情况。
(二)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器材设施配置、管理使用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整治租住民房、仓库、厂房等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非法托幼机构、临时办学点,彻底取缔不认真整改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学校的所有建筑:(1)重点是教学设施和实验室、车库、学生食堂等都是否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2)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有效;(3)是否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演练;(4)是否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进行消防工作检查;(5)所有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通畅;(6)学校电网安装使用情况,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有否违章用火、用电现象;(7)所有建筑有否乱搭乱接电线以及电线老化现象;(8)学校出租房屋学生租住房屋的消防管理是否到位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一是重点检查配有特种设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户外运动器材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要求特种设备具有设备使用证,从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等。二是检查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工作情况。(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是否实行专人管理;(3)存放地点安全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定期检查;(5)使用登记情况。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校内各类饮食卫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3)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定期参加体检、有健康证;(4)食品采购是否规范,是否有索证、留样制度;(5)校内所有从事食品经营单位(含食堂、小卖部及饮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6)小卖部有无出售过期、三无等没有卫生安全保证的食品;(7)是否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否做到防止心脏等有疾病学生参加不适宜的体育运动;(8)传染病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五)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有无私自使用学生接送车,有无学生搭乘残疾车、三轮车等无牌无照车辆上下学;(2)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3)定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4)校园内交通标志齐全,在必要路段设有车辆减速标志和设施,设有车辆禁鸣区和禁驶区;(5)门口有车辆停放的相关规定,校内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存放;(6)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7)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8)学生军训安全。
(六)学生防溺水和自身防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1)贯彻落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情况;(2)暑期结束前利用班队课、结业典礼等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知识教育情况;(3)是否通过学校校讯通平台给每位学生家长发短信,把相关安全知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提醒孩子牢记“六不一会”;(4)是否在暑期结束前给每个学生家长发一份告学生家长书;(5)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新居民学生家长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学校分片划定责任区,通过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逐一上门面对面将防溺水要求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情况;(6)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溺水事故的对策措施情况;(7)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开展学生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进行排查,加强对水库的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隐情,及时消除隐患情况。
(七)学校治安管理。重点检查(1)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卫人员落实,校园重点部位技防(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物防(专用警械等)设施齐全情况。(2)门卫制度健全,外来人员管理规范,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口有值勤人员,保安和值日教师站岗值勤等情况。(3)师生宿舍、实验室、学生生活区及其他重点部位、场所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值班和巡逻活动等情况。(4)学校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乱补课、乱办班、进行有偿带生等现象;是否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无出现教学安全事故;(5)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是否有安全预案,是否出现随意调整上课时间现象;(6)是否每周开展校园治安隐患排查,校园治安情况是否每天有记录。
(八)托幼、培训机构安全。重点检查(1)准办级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的校舍安全(午睡室、楼梯、通道等)、食品卫生(厨房、医务室、一日常规检查)、消防安全、户外活动设施安全等情况;(2)无证办园情况,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3)年检不合格办学机构,通过各种方法限期整改,否则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这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采取自查、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自查为主,各学区和各相关职能科室检查为辅,县教育局进行全面督查。大检查大整治从
一是部署阶段(从
二是整治阶段(从
督查阶段。
三是提高阶段(10月份)。县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职能科室、学区、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临时教学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相关台帐进行督查。各职能科室、学区、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临时教学点对这次大检查大整治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职能科室、学区、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临时教学点要把这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督办整改。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和临时教学点要以本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主动与各部门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发现隐患点,通过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要予以取缔。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动影响,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这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1.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分组名单
2.苍南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自查情况表
3.苍南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联络员名单
4.全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点及排除责任人
二○
主题词:安全 检查 整治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 县委办 县府办 县新闻媒体
附件1
苍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检查组名单
| 领导 |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被检查学校 |
| 缪仁谷 | 1 | 金李胜 | 杨德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254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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