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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苍土资发〔2012〕32号
关于转发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群众
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
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的通知》(浙土资办[2012]85号文件) 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国土所(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议活动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国土所(分局)的良好形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浙土资办[2012]85号《关于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