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体〔2012〕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全县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在2012年9月前,已获得省(市)体育特色学校、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市青少年训练基地、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市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市德育特色学校等称号的学校可申报认定该项目特色学校。
虽未获得以上省(市)特色学校称号,但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学校可直接申报认定某项目特色学校。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