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校务公开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温教办监〔2012〕9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温教办监〔2012〕9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校务公开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谢树华任组长,纪检组长蔡亚里任副组长,朱智英、朱向军、吴建军、翁旭凤、王大敏、陈显芬等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翁旭凤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大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显芬、吴家杰、金温通、张伟杰、林慧、周平等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学校(单位)要有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具体执行、监督人,有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着力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建设。 二、工作要求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
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