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平安综治意识。根据省平安办、省综治办《关于组织开展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平安办〔2012〕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幸福温州,度文明新春”活动和开展平安创建五大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决定自2013年1月中旬开始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对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的新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主题,广泛宣传各校(园)认真履行平安综治工作职责,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模式的做法成效。
(三)深入宣传食品卫生、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大力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积极做好学生防电、防寒、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烟花爆竹伤害、道路交通安全及食品、卫生防疫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法制教育系列讲座、组织师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
二、宣传形式
(一)集中开展新闻宣传。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校讯通等各种传播媒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集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学校管理创新和服务于社会等工作的宣传报道活动,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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