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职责,促进校园卫生安全健康,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的通知》(浙卫发〔201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请各单位按照《苍南县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保障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定期体检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将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