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有关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2〕5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3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与项目
(一)报考各类高一级学校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
(二)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必考项目1项:男生
二、考试时间与计分
(一)全县体育考试时间定于
(二)体育考试每个项目最高分为10分,三项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项目按《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3项体育考试。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申请缓考。
三、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2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体育免考,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22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
(三)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或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可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必须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所有免考、缓考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由各学区主任签字,于
四、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