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12〕150号)精神,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我县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建立和完善师德教育、师德承诺、师德检查和师德考核等四项制度。现将相关制度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师德教育制度
1.要认识师德教育的重要性。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都要将教职工师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常抓不懈。各学区、学校每年都要有师德教育的计划、措施和总结。县教育局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有关师德的主题教育活动。
2.要突出学习《职业道德规范》。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中新录用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少于6学时,在职教师进行师德修养教育每年不少于12学时。要利用组织学习、座谈、演讲、印发学习材料、向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学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使广大教工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要精心组织做好暑期师德集中培训教育。每年8月下旬为全县中小学教师暑期专题师德集中培训教育期,各学校要成立暑期师德培训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有步骤地做好中小学教师暑期专题培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培训教育内容为当年上级指定学习教育内容外,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师德失范案例反面教育等内容,县教育局和各学区要对各地各校集中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
4.要落实教师师德学习年度任务。规定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阅读一本师德方面或教育理论方面的书籍,并记好读书笔记。要求每位教师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统一纳入年度师德考核内容。
二、师德承诺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每位老师要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学校和自身实际,向学校、学生和家长作出师德承诺,让家长、学生、同事监督自己的承诺。
2.师德承诺内容应包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自尊自律等基本内容,其中要突出社会、学生和家长关注的师德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明令禁止的师德失范行为。
3.学校要组织做好每一位教师师德承诺的公开、监督和落实工作。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拟好师德承诺书,经学校领导班子审阅后,通过召开教师大会宣誓、班会课宣读、家长会承诺等形式,向学校、学生和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媒体、校园网站、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及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事的监督和评价。
4.《师德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教师个人保管以作日常对照,一份在开学初公开张贴在学校公告栏或教室墙面或上挂校园网(至少一学期)。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履行师德承诺的日常教育、督查,引导教师恪守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要将师德承诺作为教师聘任工作环节中的重要内容,并通过设立校长接待日、公布学校师德承诺监督电话、校长信箱、召开家长座谈会、师德调查等途径,了解本校教师师德承诺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领导、共产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骨干教师应在师德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带头承诺、带头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师德检查制度
1.建立教育系统师德检查制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实抓落实。县教育局将在每学期组织开展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确定每学期的第二个月为学校师德师风自查时间和县教育局师德师风全面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