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督查情况的通报
(苍教学〔2013〕29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体育课程的实施,大力开展阳光体育锻炼,进一步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切实加强我县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督查的通知》(苍教学函〔2013〕4号)要求,县教育局于
一、检查工作情况
这次检查抽测各学区初中、小学各一所学校。听取了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学生每一天锻炼一小时及学校体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检查了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的档案资料和2012年上传数据的统计报表,检查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和场地管理、安全措施情况。检查组重点随机抽查了初中、小学各一个班,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测,并核对了学校原来监测、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各校具体情况如下:
1.领导重视。学校领导对体育工作重视,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为负责人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能够不同程度地推动了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2.数据上传率高。截至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到位。抽测学校大部分能都能规范做好本项工作,有实施方案、有原始测试记录、有数据模板、有上传成功后的统计报表、有分析提高措施,实施过程和被测项目的动作技术要领基本标准、规范基本规范到位。
4.工作材料台账基本整齐完整。
5.基本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多数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做到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3—9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高中每周两节体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