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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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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苍政发〔20122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补充通知》(浙教督室〔20121)精神,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中之重。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原则,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长效机制为保障,以加强和改善教育教学管理为途径,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20135,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在硬件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基本均衡,学校教育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平等性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全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教育机会均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确保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根据需要在居住分散的地方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住宿需求。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提供多样化选择。县域内无择校,乡镇中小学不超班额。

(二)办学条件均衡。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搞好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服务制度。完成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三)师资队伍均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县城、乡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教师编制数,教师配备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城乡间、校际间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基本一致。城乡间、校际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能够按照规定接受培训,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

(四)教育质量均衡。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符合素质教育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城乡间、校际间教育质量无明显差异。

四、工作措施

(一)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受教育机会均衡

1.确保入学和分班的公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调配义务教育学额资源,按学校规模划分施教区范围,下达招生计划。按照免费、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期、分批、错时招生,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学生入学后的分班工作也要按学生分组、教师分班、学生抽签等步骤阳光操作,以促进均衡配置学校的教育资源,保证学生公平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

2.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不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学校要按划定的施教区范围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等形式录取新生,不得将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条件或依据。已达到班额的学校,不得接受中途转入的外施教区的学生入学并不予建立学籍。对违反政策招生的学校,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完善学生救助体系。认真落实相关资助政策,努力实现贫困学生政府资助全覆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关爱“留守儿童”专门组织,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认真做好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新居民子女与城镇孩子享受同等权利;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把残疾儿童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促进教育公平。

(二)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

1.科学合理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城乡人口的增长趋势,科学、合理布局全县的中小学校,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适度控制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以保证校际间办学规模的均衡。对生源偏少的农村,积极探索联村办学模式。认真解决人口集中的城镇学位紧缺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要将学校布局调整与标准化学校建设、发展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中心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县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整体优化和均衡发展。

2.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建设,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加强农村学校食堂、饮水、厕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学校生活设施条件。

3.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配齐计算机教室。加强县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和校园网站建设,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创共享,缩小城乡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城乡师资素质均衡

1. 实施城乡师资配备公平。要遵循按需分配的原则,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师资水平均衡分布。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对于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和农村小规模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班师比配备教师。调整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义务教育工作。要及时补充每年空出的教师编制。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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