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龙港分局、各派出所(含边防)、各学区、各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校园“警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中小学、幼儿园治安联防岗亭建设标准
附件二:学校、幼儿园基础调查登记表
附件三:治安巡逻校园警灯工程袖章式样
附件四:校园警灯工程治安联防岗亭值守人员工作职责
苍南县公安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3日
苍南县校园“警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基础防控体系建设,根据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全市校园“警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以“警灯亮起来、警察上街来、学校动起来、治安好起来”为主要内容的校园“警灯工程”建设,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一原则、两提倡、两确保”(“一原则”就是需要、持久原则,“两提倡”就是提倡实事求是、提倡灵活机动,“两确保”就是确保出勤,确保有效)的要求,以强化完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为目标,以治安联防岗亭建设为载体,以强化学校保卫机构、保卫队伍、保卫制度和防范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责任制,整合学校防范资源,切实提高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水平,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使广大师生、家长安全感显著提高,使校园安全成为我县平安建设的亮点。
二、总体目标
( 一 ) “三见警”更加到位。着力强化校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突出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校门口“见警察”,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周边“见警灯”。
(二)学校内部治安防控能力更加提升。学校保卫力量、内部值守、巡防力量落实到位,与社会面巡防的衔接更加紧密;在预防案件、协助破案以及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 三 ) 防范设施管理更加规范,确保我县学校按照“四个百分百”的要求配备到位: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率达到 100% ,报警监控安装率达到 100% ,与公安机关报警联网率达到 100 %,学校周边治安监控覆盖 100% 。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治安联防岗亭。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门口都要按治安联防岗亭建设标准(见附件一)设立“治安联防岗亭”,即:统一标识;警灯闪烁;亭内由具备必要安防技能的保卫人员值守;通讯、防护器材完备;职责、制度明确为建成标准。校园治安联防岗亭要与辖区派出所建立报警对接机制,并以无条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维护好学校与周边治安秩序为主要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校园治安联防岗亭要根据学校现有保安力量配备和所在地治安状况,分两种模式运行:白天正常上班值守和 24 小时轮班值守,寄宿制学校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守制,值守期间必须保持警灯闪烁,亭内有人值守。
(二)建立“红袖章工程”。所有参与巡逻防范的学校内部保卫人员,在巡逻时,一律佩戴“治安巡逻”红袖章。“治安巡逻”红袖章的标准式样(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