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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避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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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避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和资源整合共享优势,形成城乡衔接配套、布局合理、互补互惠、和谐共赢的避灾场所建设管理体系,构建平灾一体化、全民参与的防灾减灾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苍南县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部门综合减灾合作备忘录和苍南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避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避灾场所建设是综合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灾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苍南自然灾害尤其是台风灾害易发多发,各地、各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从打造“三生融合·幸福苍南”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部门联动,推进避灾场所协调发展,有效增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命名、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平灾结合,科学防灾、综合减灾,做到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空间管理与过程管理、近期安排与长远谋划并重,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共享优势,实现疏散避灾场所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民政、教育、水利、国土、民防在避灾场所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稳妥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性能监测,科学合理布局场所网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学校教学楼、礼堂、操场等条件优势,服务于防灾减灾工作,为灾时人员转移安置提供防护保障。

  三、实施意见

  校园作为具有大量开敞空间和部分应急避难资源的场所,在社会防灾避难中,具有更为独特的优势,应当整合校舍资源以利于发挥其最大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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