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农〔2013〕30号
关于公布苍南县2012年度规范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农经发[2005]22号)和苍南县农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苍农〔2012〕161号)文件要求,经你们申报、乡镇推荐、县组织专业人员考核验收,确认苍南苍马食用菌种专业合作社等20家合作社为我县2012年度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同时,对2012年以前认定的44家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监测,其中苍南县满江红小龙虾专业合作社、苍南县灵溪镇南龙村叶林养殖专业合作社、苍南县千里红蛋鸭专业合作社、苍南县宏兴瓯柑果蔬专业合作社、苍南县清源蘑菇专业合作社、苍南县旺顺马蹄笋专业合作社、苍南县金丰四季柚专业合作社、苍南县仙居仙农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温州太昌养蜂专业合作社等36家合作社监测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二)。
希望规范化合作社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经营服务体系和运行质量,提高服务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苍南农村、农业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一:2012年度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附件二: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年度监测合格名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一:
2012年度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1、苍南苍马食用菌种专业合作社
2、苍南县仙岩半山水果专业合作社
3、苍南县源山油茶专业合作社
4、苍南县玉苍山富民水果专业合作社
5、苍南县柚润四季柚种植专业合作社
6、苍南县深山泉水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7、苍南县金土地种植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