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民政局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避灾场所建设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避灾场所建设是综合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灾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把避灾场所建设作为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落实,出台《苍南县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灾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以有效保障。2010年,我县避灾场所建设作为浙江省十大民生工程——“避灾工程”唯一实地评估考察点,受到专家组的一致肯定和好评,顺利当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建设发〔2010〕26号)后,县政府及时组织住建、国土资源管理、水利、民政等部门对全县既有210所避灾场所进行查勘鉴定,县府办下发《关于公布全县既有避灾场所查勘鉴定结果的通知》(苍政办〔2012〕138号)。按此结果,全县仅1所避灾场所完全符合《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质量要求,可投入使用;154所不符合《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质量要求不再使用;另31所和28所分别需经图纸复核和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但需经图纸复核和安全检测的避灾场所所在乡镇至今仅提请县住建部门图纸复核4所。现我县台汛期将至,特请进一步加强全县避灾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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