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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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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通知》(温教人〔201333号)予以转发,并就我县组织推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各学区、学校及时组织学习温教人〔201333号文件精神,发动本学区、本校符合条件的对象认真准备,积极申报。本次推荐活动我县不限推荐人数,原则上要求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和班主任都要参加申报工作,县教育局将视具体申报情况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二、要求在2013430日前,各学区、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申报对象的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陈明煌,联系电话:64758278620011),电子邮箱:13806820011@139.com

三、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是温州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标准,坚持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2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批

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温教人〔201333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专业素养优良、发展潜能强劲、引领作用明显的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学科研、教师教育机构中的教研员、师训员(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名校长10名,名教师30名,名班主任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所有学生,无有偿办班和带生行为。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语文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196511以后出生)。其他各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计算机要求和教师教育学分达标(教研员、师训员除外)。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5.申报对象原则上是县级第一层次或市级第二层次骨干教师。

6.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得兼报;已是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得再申报新一轮第一层次骨干教师。

(二)温州市名校长评选条件    

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是教师的表率、管理的专家。

1.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近5年(20081120121231,下同)有2次以上在市、县(市、区)范围内作过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品德堪为师生表率,社会声望高。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近5年有2篇以上教育管理类论文或课题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

4.任正职校长(园长)期间,带出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有超前意识、有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得到社会认可。

5.近五年来,必须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省教坛新秀,市新闻奖教金奖,市“三坛”,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县(市、区)名校长、县级劳模等综合性荣誉。

6.任正职校长(园长)5年及以上。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三)温州市名师评选条件

名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是学科教学的行家、教学研究的专家。

1.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具有团队核心作用,教育教学与研究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近5年课堂教学竞赛获得过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在本市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和专家公认。

2.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近5年举行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2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市级公开课); 有2次以上在市、县(市、区)范围内作过学科教学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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