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这一主题,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道路交通知识、法规的讲座、图片展览,举办文明出行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课、漫画比赛、我为交通文明献一计征文等多种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系统地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教育。要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交通法治教育,促进大家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飚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大力开展“文明出行我示范志愿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