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安监〔2013〕19号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2年全县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
打击处理情况通报
局各科室,县安全监察大队,各乡镇安监机构:
2012年,全县安监系统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2012年全县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全县安监系统共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685家次,消除安全事故隐患286条,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窝点15处。全年共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案件15起,其中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6起,非法经营2起,非法储存7起,罚没款达56.9万元。
二、典型案件
1、2012年2月,苍南县正邦粘胶剂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被依法立案查处,处罚4万元。
2、2012年5月,苍南县明伟油墨商行未经许可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被依法立案查处,处罚10万元。
3、2012年8月,杨从安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被依法立案查处,处罚5万元。
4、2012年10月,王跃康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被依法立案查处,处罚6万元。
5、2012年11月,王林荣非法储存和经营危险化学品,被依法立案查处,处罚20万元。
三、主要问题
1、部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章现象仍有发生:一是安全评价报告未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复评;二是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未在有效期内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三是未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五是安全管理台账不规范。
2、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屡禁不止。一些地方非法违法活动从地上转入地下,从城内转移至人迹罕至的村庄、山区,非法行为更趋隐蔽性,执法难度加大。经过连年执法整治,“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重点乡镇危险化学品领域执法整治工作仍需加强。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