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印发苍南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 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安监〔201323

 

 

关于印发苍南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 

 

局各科室,县安全监察大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各乡镇安监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明确安监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职责,督促和指导工矿商贸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降低因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现将《苍南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印发

 


 

苍南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明确安监机构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降低因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按照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企业开展防范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各乡镇安监机构、相关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高效地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险情、事故。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企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县安监局成立企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安监机构、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长:林定样

副组长:王再忠、林逢平、赵振华、金翔、陈珊延

  员:黄文早、肖云序、林增阳、缪德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防汛防台工作的启动,向各乡镇安监机构企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做好事故的上报、防范自然灾害的情况汇总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督导组、应急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组,推进防汛防台工作的落实。

检查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负责指导和督查各乡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物资储备、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

应急管理组: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负责,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及时起草文件,部署防汛防台工作;保持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乡镇安监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督促有关科室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落实自然灾害发生前、中、后安全措施。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安全措施信息,开展对外防汛防台工作宣传报道,安排好本单位人员值班、物资供应、车辆保障等工作。

3 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等级

参照《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对于洪涝台旱灾害的分级,分为特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洪涝台旱灾害。将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发布灾害等级作为企业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即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等级。

4 预防与预警

4.1 应急准备

1)思想准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防范措施、工作纪律。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乡镇安监机构企业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加强与企业、部门的沟通联动。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队伍。

3)工作准备:制定24小时人员应急值守计划,完善信息沟通渠道。通知各乡镇安监机构企业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做好应急联动,同步开展各项防范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危化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的紧急排查,做好在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评估,落实应对性措施。

4)预案准备:根据灾情特点,熟悉企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要害部位都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培训学习。

5)物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区域内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统计,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承担区域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补充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有关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配足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清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6)通信准备:明确值班、值守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证信息实时畅通。

4.2 监督检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182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