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安监〔2013〕24号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安监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13〕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总结请于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应急预案 演练周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温安监管〔2013〕57号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级功能区安监机构,各省部属在温企业、市属企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13〕6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应急预案演练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总结请于2013年6月20日前报市局应急救援中心。联系人:梅品枝,电话:88965128。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浙安监管应急〔2013〕6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安组委办〔20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积极协调、保障落实。
二、要以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演练效果为目标,积极探索应急预案演练方式,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要以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应急预案演练周为契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自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请各单位于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安组委办〔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现将《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请及时总结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情况,并于6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吴志岭、闫 立,010-64463882、64463702<带传真>;电子邮箱:yanl@chinasafety.gov.cn)。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要求,丰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内容,推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深入开展,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