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农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13〕3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现将《苍南县2013年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苍南县2013年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我县农业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农业厅《2013年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的,以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为抓手,加快农业标准的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和创建标准化示范县,建立“全员化、全程化、全域化”的“三化”机制,抓好标准转化、示范创建、准出追溯、检验检测“四项”工作,有效建立苍南县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程化监管,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制修订2个以上的县级农业地方标准及其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图,编制1本县级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标准生产操作模式图。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牵头,县畜牧兽医局、特产总站、农业站和各乡镇农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2、新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化项目1个,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56%。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各乡镇农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牵头,农产品检测中心、各乡镇农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4、举办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负责人和无公害内检员培训班,人员不少于60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科教站配合。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业标准转化
1、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清理一批、制订一批、提升一批”思路,建立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准出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生产和管理标准体系,对现有县级地方标准进行清理规范,根据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加快组织制修订一批现阶段生产上急需的,目前还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可遵循的农业标准,制定完成3项市级地方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苍南县农业标准体系。
2、强化标准集成转化。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标准,重点围绕精品农业、特色农业,依托现有标准,集成转化成图文并茂的模式图,开展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征集活动,推动各科站加快标准模式图编制推广,将制作并印发一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模式图,提高标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加强标准示范创建
3、实施标准化示范项目。对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做好省级农业标准示范项目的申报,争取达到1项,对市级农业标准化实施动态管理,淘汰一批不再按照标准化要求实施的项目。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两区”、“三品”、规范性合作社生产基地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全年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56%。
4、开展标准全程化试点。加大对目前全程标准化试点单位的技术指导,按照“集成一本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打造一个产品品牌”的要求,建立生产标准、企业管理、产品追溯三大体系,继续做好省级全程化标准示范项目,组织有条件的生产主体申报省级全程化标准示范项目试点,树立全程标准生产、全程质量监管、全程安全追溯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