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的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课堂教学实践能力,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新聘教师(下称“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并开展第九届县教坛新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2年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全员考核与新苗评选两个层次。
(一)全员考核
1.岗位表现
(1)岗位履职
①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爱生、为人师表;
②工作勤奋,兢兢业业,服从组织安排,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缺课现象;
③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做好上课、备课、改作、第二课堂辅导、班主任等各项工作,工作量满。
(2)学习培训
①认真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出勤率高,按规定达到培训学时数,并按规定上交学习心得体会;
②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好1节以上新教师上岗课,每学期参加1次以上说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案例、随笔或教学总结;
③虚心好学,积极听课,认真做好师徒结对工作,全年听课次数达30节以上;
④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全年摘记文摘卡达40张以上。
2.教师基本功
(1)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或毛笔字,新教师必须参加粉笔字考核,钢笔字、毛笔字任选一项参加考核;
(2)课件制作:每位新教师按规定要求制作一个课件。
3.教育教学理论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4.专业技能
考核形式为说课,根据新教师所任教学科进行现场备课、说课。
(二)新苗评选
1.上课:现场抽取课题,写好教案,借班上课。
2.备课:上完课后上交本节课教案参加评审。
3.反思:上完课后立即写出本节课教学反思。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全员考核
全员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占新教师总数的30%左右,不合格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根据基本功、理论考试、说课三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全员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其中岗位表现考核必须为良好及以上)作为县教坛新苗评选对象,岗位表现考核不合格且基本功、理论考试、说课中一项不合格或三项总分低于60分的认定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1.新教师试用期岗位表现考核
(1)听汇报:听取新教师个人一年来学习、工作汇报;
(2)看台账:检查学校教师上课会议考勤表、教案作业检查记录,新教师备课本、听课本、论文(总结)、教研活动记录本、理论学习培训笔记本(文摘卡)、班主任工作记录本、第二课堂活动记录本、公开课教案、评课稿、说课稿、学生作业本以及新教师各项比赛获奖证书文件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4)民主测评:组织师生进行民主测评;
(5)听岗位课:听取新教师的随堂课。